老妖说棋例(一)
下图,是车绍坤棋友发表在山东裁判微信群的一个待判局面,着法:车七平四 炮6平8 车四平七 炮8平6
根据个人对现行象棋规则的理解,裁判如下:
车七平四 (捉),炮6平8 (捉),车四平七 (捉),炮8平6 (将)。
红方长捉,黑方一将一捉,双方都是禁止着法,据11规则26·9款之规定,判双方不变作和。
几点说明:
一、车平四,有棋友判“献兼捉”,这个不对。
车平四应将,正好送入马蹄之下,似乎是“献”,但是,马受对方“杀”的牵制并不能离线吃车,并不符合。“献”的定义解释。此着既不是“献”,“献兼捉”也就无从谈起了。
二、车平四,有棋友说:车应将后,下一着有杀,为什么不判“杀”呢?
答:局面上存在的黑方下一着“被将死”,不是走子造成的,与车的应将无关。
三、炮平8避捉,为什么判捉?
答:走子炮平8避捉,同时解杀也解放了马,使其下一着能去吃车得子了,由此判捉。
四、炮平6将军,是“自毙”吗?
答:不是!理据请参见规则24·18款自毙的定义解释。
以上几点,是本人对此局判断的说明。请棋友们参考,不当处,欢迎指正。
发言完毕,谢谢大家!